131 联名上疏(二合一)-《我成了大明勋戚沈忆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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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单单赵鸿杰明白,沈忆宸同样明白,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,无非是救老师,还是“救”自己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没有过多的犹豫,沈忆宸就做出了选择。

    就算是自己被千夫所指又如何,如若今日可以为了前途名声,放弃传道授业的师长。

    那么来日自己同样可以为了功名利禄,放弃文人风骨、天下万民!

    人生在世,岂能尽如人意,但求无愧我心!

    就在沈忆宸准备背起老师离开的时候,之前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李庭修,不知何时苏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臂,死死抓住了沈忆宸衣襟,吃力的说道:“不能答应,为师是不会离开的!”

    “先生,算我求你了!”

    赵鸿杰看着李庭修倔强的模样,立马跪了下来,痛哭流涕的乞求他离开。

    因为这大半年下来,赵鸿杰在诏狱里面见识过无数残忍、血腥的刑讯手段,他很清楚这是座怎样的人间地狱。

    带头闹事得罪王振,沈忆宸还可能靠着解元功名、成国公之子的身份活下来,李庭修进去几乎必死无疑!

    机会转瞬即逝,再拖延下去两人都走不了。

    只见这个时候,李庭修的另外一支手臂,伸了过去握住赵鸿杰的手,脸上挤出了一抹笑容说道:“身为师长教导你多年,深知你本性纯良,绝非奸诈之徒,所以为师不怪你。”

    “而身为文人,当重气节,轻生死。更不可把自己性命,苟活于学生声名之上,为师宁死不退!”

    就在赵鸿杰准备继续劝说的时候,身后却传来了领命千户的声音:“赵鸿杰,本官已经给了你机会,是你不中用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的话,那就一并拿下吧。”

    此等师生情谊,放在其他锦衣卫眼中,并无任何怜悯之心。

    因为绝大多数锦衣卫都与赵鸿杰不同,他们是纯粹的武人出身,在重文轻武的大环境下,平日里不知遭受过多少文人的轻视跟辱骂。

    出来混总归要还的,平常高人一等,今日逮着机会了,凭什么要放过你们?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看到其他锦衣卫准备动手,赵鸿杰再次大吼一声。

    “赵鸿杰,你是打算违抗上官吗?”

    领命千户脸上出现了一抹厉色,赵鸿杰有了靠山如此肆意妄为,自己恐怕得给他一个教训,让此子明白什么叫做上下尊卑!

    “下官不敢!”

    “千户大人,今日已有数千文人聚集此地,如若惹犯众怒逮捕举子领袖,恐有声震阙庭的风险。到时候就连翁父都会清誉受损,怪罪下来吾等承担不起。”

    赵鸿杰明白想要阻止上司的命令,光靠自己肯定不行,只有把王振给搬出来,才能让对方忌惮。

    现场局势已经处于临界点,一旦引发了数千士子去哭宫,将会造成朝野动荡的局面。文武百官无论心中作何感想,在儒家大义的驱使下,也得站出来让王振乃至皇帝给个说法。

    这种情形,就如同后世嘉靖朝的大礼仪事件,是礼与法之争,严重会动摇国本,哪怕王振也扛不住如此大的压力。所以到时候为了平息事端,必然会抛出几个替罪羊。

    谁最有可能成为背锅侠?自然就是下达命令,惹犯众怒的那个!

    同时赵鸿杰的这句话,也给沈忆宸提了个醒,那就是光在这里与官兵锦衣卫对抗毫无意义。

    对方是遵从皇命行事,不管这道圣旨合不合理,都天然占据着法理上优势。而现场的文人士子们,想要公然劫下李时勉等人,理论上是在抗旨不遵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如此,现场锦衣卫才敢如此肆无忌惮,他们才是有着大义名分的人。

    “诸位同仁,大司氏在此受荷校之刑乃是圣旨,如今圣上被奸邪所蒙蔽,吾等当声震阙庭上达天听,才能拯救大司氏于水火!”

    沈忆宸的这一声高呼,让许多后来声援的士子脸上露出震惊神色,他们从未想过这居然是圣旨处罚,之前义愤填膺之下还以为是王振的私刑。

    “大司氏受刑是圣旨,那岂不是说吾等众人在违抗皇命?”

    “圣上怎会下如此旨意,定然是被阉贼给蒙蔽了!”

    “抗旨不遵劫掠刑场,最低恐怕都得被革除功名吧?”

    “严重还会株连九族!”

    一声声议论,让群情激愤的士子们冷静下来不少,毕竟放在封建社会里面皇权至上,世人心中帝王就是天。

    君臣父子更是儒家的核心纲理伦常,在场文人士子们,如何违背自己的信念?

    但此时在人群之中,也冒出了些不同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诸位务必要警惕些,谁知道这会不会是缓兵之计?”

    “没错,沈忆宸与这锦衣卫百户,明显有着手足之谊,说不定这就是他们的圈套!”

    “如若我们此时离开,谁能保证大司氏的周全?”

    “沈忆宸,你又凭什么保证叩阙鸣冤,圣上就一定能知晓?”

    各种疑问声声入耳,沈忆宸与赵鸿杰相识的变故,更是让本就混乱的局面,很难再统一意见。

    不过就在这个时候,李庭修却强撑着站了起来,用着嘶哑的声音喊道:“诸位同仁,吾乃沈忆宸之师,愿留守此地与大司氏同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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