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所谓典簿厅,通俗点讲就是收藏典籍、书籍的地方,供翰林院各官翻检参考。 沈忆宸要修《寰宇通志》,自然得先到典簿厅看到原版,然后再查找资料去修改,甚至是全书重写。 走进去没多久,沈忆宸就迷失了。因为这个典簿厅的规模,远比他想象中要大了不少,密密麻麻的藏书让人看的眼花缭乱,一时不知如何下手。 就在这个时候,一名吏员来到了沈忆宸的身旁,朝他恭敬说道:“状元公,小人名叫曹轩乃分配的跟班,日后听从您使唤。” 一般翰林官传递公文、端茶倒水什么的,总不可能事事自己亲自动手,于是乎都会安排一个吏员供其使唤,沈忆宸自然也不例外。 吏员没有品阶,属于不入流。这就意味着不仅仅官衔身份差距,还有阶层差距,他跟官员士大夫就不是一个阶层的人,所以表现的比较卑微。 “你来的正好,知道《寰宇通志》原本放在哪吗?” 一听到沈忆宸要找《寰宇通志》,这名叫曹轩的吏员瞪大眼睛,满脸意外的说道:“状元公,您该不会是要修此书吧?” “没错,就是重修此书。” “那你也太倒霉了。” 明朝吏员也有学识渊博,通过科举入仕为官的,但大多只是粗通文字,身上并无功名。 所以听到沈忆宸要修《寰宇通志》,曹轩下意识吐槽了一句。 只不过当话说出口后,他额头上瞬间冒出了冷汗,这可是大明开创科举历史的状元公,要是怪罪下来自己小命休矣! “状元公,小的知错了,还望恕罪!” 曹轩立马跪了下来,浑身止不住哆嗦,内心恐惧至极。 见到这一幕,沈忆宸反倒有些哭笑不得,一句话至于吗? 他所不知道的是,放在古代状元翰林,对于普通吏员确实拥有生杀夺予大权。只要想整,就有无数种手段关系,让对方活不下去。 这就是封建社会阶级差距的本质。 “起来吧,没听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吗,我好歹也是状元,不至于这么小气。” “是,是,状元公有宰相气量!”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,曹轩从地上爬起来,恭敬站在沈忆宸旁边,再不敢多言。 “你刚才说倒霉,具体细说一遍。” “小的不敢。” “让你说就说!” 这句话声音大了点,又把曹轩给吓的一哆嗦,他赶忙说道:“《寰宇通志》不是常规的史书,而是大明地理志,内容涵盖了各地州府、山川河流,乃至宗庙、府邸、人物等等。” “内容无比繁杂,对于学识要求极高。之前修此书的五名翰林,就因没写好惹得圣上大怒,被革职查办了,其中主修还被流放岭南。” “此书想要修好难度太大,状元公又是一人前来,所以小的才会失言。” 听到这话,沈忆宸嘴角露出一抹嘲笑道:“那你说的没错,我确实够倒霉的。” 之前沈忆宸就猜测到,前面修书惹的龙颜大怒的几位翰林,处罚肯定不会是散馆离去那么简单。 如今看来,比自己想的还要严重,直接被革职流放了。 不过话说回来,单纯修史的话,对于翰林官而言难度并不大。 虽然在文人眼中,除了四书五经外其他书籍都差了档次,但史书相比较真正杂书,还是地位高了不少,起码平日里会去阅读学习。 像什么地理、人物、风情这些,专心科举的读书人,大多瞅都懒得去瞅两眼。你突然把他们安排修地理杂志,这不是强人所难吗,能修好才有鬼了。 看着沈忆宸好像比较好说话,这名叫曹轩的吏员,于是又战战兢兢的问道:“状元公,你是得罪人了吗?” 按理说状元第一天入职,一般是不会安排工作的,就算安排了,也不会让一个人来修书吧。 很明显,状元公肯定是得罪人了,现在穿小鞋! “差不多全得罪了。” 此言一出,曹轩还以为沈忆宸开玩笑,后来他才知道,状元公说的是真的,翰林院入职头一天就全得罪光了…… 曹轩帮沈忆宸找来了《寰宇通志》的原本,他随手翻阅看了几眼,就发现问题所在了。 之前修书的几名翰林,并不了解大明地理,内容基本上都是查找各种资料拼凑而成,很多地方就连语句都不通。 就这质量,想去糊弄朱祁镇,大概是把皇帝当傻子看待了吧。 不过对于沈忆宸而言,很多东西都不是难点。就拿最基本的大明地图来说,后世卫星精准定位,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山川河流分布了。 看了两眼,沈忆宸就把原本丢到一旁,朝着曹轩说道:“准备开工吧。” “这就开始了?” 曹轩满心震惊,他可是见识过之前几位翰林官修《寰宇通志》的惨状,那简直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硬扣出来,每天修书折磨不已。 “不然呢?研墨!” 沈忆宸也没有废话,直接就打算开整。 修书这种事情虽然耗时甚长,并且整个过程中枯燥无比,极度需要耐心。 但是一旦修书完成通过了,得到了回报也是惊人的。甚至可以直接跳过官员考评,当场获得皇帝或者吏部嘉奖升官。 沈忆宸可没打算在翰林院熬个十年八年钻研学术,能抓住任何一点机会往上爬,他都不会轻易错过。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面,沈忆宸可谓废寝忘食,每天一入翰林院就直扑典簿厅,完全把修书给当做一种乐趣看待。 因为《寰宇通志》这种地理志,可以让他更深入的了解大明疆域、地理、经济、官制等等,带来的收益远超修史。 甚至他的这种表现,放在其他翰林官眼中,就跟疯了差不多,简直是破罐破摔了。 这小子是预测到三年考评时间必然不够用,所以才会这般玩命修书吗? 但问题是这种状态能顶几天,别到最后书没修完,把人给修没了…… 第(3/3)页